工信部日前發布《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以制造業企業、制造業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中小企業為主,建立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組成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并分層明確培育措施和標準。
工信部發布《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
6月1日,工信部發布《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明確了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評價或認定標準。《辦法》同時明確,重點培育位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核心領域的中小企業。
其中,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包括創新能力、成長性、專業化三類6個指標,滿分100分,企業得分達到60分以上即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標準。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包括從事特定細分市場年限、研發費用總額、研發強度、營業收入等基本條件,并從專、精、特、新四方面設置13個指標進行綜合評分,滿分100分,企業得分達到60分以上即符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標準。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圍繞專、精、特、新以及產業鏈配套、主導產品共六個方面,分別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標,被認定企業需滿足全部指標要求。
在產業導向上,《辦法》提出培育工作以制造業企業、制造業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業為主,突出產業鏈屬性,重點培育位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核心領域的中小企業。
此外,《辦法》還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