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圣誕節前夜,杭州中院作出一份一審判決,判定Supreme相關商業標識的中國仿冒者停止侵權行為并判賠人民幣850萬元。雖然該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但是這代表著Supreme品牌在中國維權之路的一大進展。我們邀請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姚冠揚律師對該案進行點評。

本案涉及的是國外品牌權利人對中國公司的維權行為。Supreme潮牌自1994年的紐約專賣店開始,通過長期持續使用和宣傳,其紅底白字長條狀標識已經在中國相關消費者心中建立地位。

然而,不管是什么原因,Supreme在國內沒有建立實體經營店,產品也沒有在中國大陸生產或銷售。于是,既然條件這么“好”,那也就別怪有人“乘虛而入”搶占地盤。本案被告應該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真真達到了遍地開花的效果,從判決書可以看到,上海、浙江、貴州、河南、陜西、江蘇等省份均有其專賣店出現,并使用下列標識等與“Supreme”本身形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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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杭州百聯奧特萊斯廣場(下沙店)的店鋪

位于杭州萬達廣場的店鋪

位于上海龍之夢的店鋪
這么大范圍的侵權行為那也就難怪Supreme拿起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一個有趣的插曲是,Supreme公司在中國的商標其實一直遲遲沒有注冊下來,所以在立案的時候,只能以不正當競爭的理由起訴。好在訴訟過程中,在2019年末,國知局核準Supreme商標注冊,為其維權提供了更扎實的基礎。

有了這么好的權利基礎,Supreme公司挺直腰桿提出禁令+道歉聲明+850萬賠償的訴求。經過法院的審理,最終大部分支持了這些訴求,尤其這850萬賠償額,法院更是全額支持,這也是中國知識產權強保護的信號。退回到十年前,中國的知識產權侵權賠償平均還不到10萬元,相比來看,現在的賠償額簡直是“天上地下”。這與我國提出的創新經濟的大環境密不可分,也與我國知識產權“大保護、同保護、嚴保護、強保護”的政策緊密相關。
讓我們來看看這850萬是怎么判的。這種高賠償額的基礎是必須要有證據支持,Supreme公司為此也頗費腦筋,其證據涉及全國各地的店鋪信息,銷售信息,甚至還無間道了被告員工朋友圈信息。功夫不負有心人,法院認可了這些證據,并以20家門店、單店單月銷售額60萬為依托,計算得出持續經營6個月的銷售總額不少于7200萬元。然后,法院通過比較被告的市場銷售價格與進口貨物報關單之間的差價,算出侵權商品的毛利率不低于20%。由此計算出來的利潤已經高于Supreme主張的800萬元。

此時,讓法院下決心判定高賠償的致命一擊反倒是被告作出來的,原因在于,法院給被告機會讓他們提供財務賬簿和原始記賬憑證自證清白,但是被告沒交,這就觸發了“舉證妨礙”機制:既然被告不交,那法院就完全可以按照原告的訴求金額認定賠償額。
這種“舉證妨礙”機制也是近年來在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中剛剛確立的重要舉證規則,其目的就是為了促使被告提交關于財務方面的證據。這些證據本身都是控制在被告手中,那么如果其對被告有利,也就是說能證明被告獲利實際上少于原告主張的賠償額,那么被告是沒有什么太好的理由不提交的。既然不提交,那么一個推論就是該證據對被告不利,那么法院按照原告的主張判定賠償額也就沒什么問題。

但是,這其實還不是傳說中的“懲罰性賠償”,雖然有點懲罰性的意味在里面,但是距離1-5倍的懲罰性賠償還是挺遠。目前真正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例還較少,但是相信在不遠的將來,越來越多的案子會適用懲罰性賠償以彰顯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信心和決心。
本案另一個高能的地方在于對“Supreme”標識具有“一定影響”的認定。實際上,認定某個詞匯或者標識具有一定影響是不太容易的事情,需要輔以大量強有力的證據,否則它只不過是一個簡單的單詞而已。

本案中,Supreme提交的證據包括2005年以來我國媒體的報道,尤其在2011年后報道更是大幅增加,傳統紙媒包括京華時報、中國服裝、新京報、羊城晚報、第一財經周刊等,網絡媒體包括搜狐網、騰訊網、鳳凰網、新華網、新浪網等,均有大量介紹性文章。再加上Supreme在國內與LV、Nike、Lacoste、The North Face、Timberland、Levis、Champion、Vans等國際知名品牌合作推出聯名款商品,又進一步增強證明其知名度與影響力。而且,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行政決定也認定Supreme商標在服裝等楊業已經具有一定知名度。所有這些都加起來,成就了“Supreme”標識屬于“有一定影響的商業標識”。該判決的創新之處可以理解為,相對于傳統市場,新的商業模式對商業成功的貢獻已經受到認可。

最后從程序上說一下,本案從立案到一審判決不過一年多的時間,這也代表了現在法院處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平均速度。因此作為被告,想祭出“拖字訣”蒙混過關,那是不太可能滴。若被告上訴,那么后續的二審將由浙江高院處理。二審判決是最終的生效判決。列位看官也請靜待最終結果。另外,鑒于Supreme已經在多個省市取證,這里隱藏的一個坑是,既然證據已經取得,那么這次是在杭州法院起訴,后續也完全可能在其他地方大干一場繼續起訴。
再說一句,本案應該不是Supreme維權的盡頭,若被告上訴,那么后續的二審將由浙江高院處理,二審判決才是最終的生效判決。何況,Supreme已經在多個省市取證,這幾個省市的銷售商們可能要瑟瑟發抖一下,知識產權的保護沒有盡頭,這次是在杭州法院起訴,下一季會選哪個法院起訴,列位看官還是等著繼續追劇吧。

文:姚冠揚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
圖:部分來源于網絡